生殖伦理委员会由医学伦理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生殖医学、护理学医生和群众代表等组成,依据下列制度进行工作:
1、依据卫生部下发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对本中开展的辅助生殖项目进行论证和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坚决予以否定。
2、依据有利于患者的原则、知情同意的原则、保护后代的原则、社会公益的原则、保密原则、严防商业化的原则、伦理监督的原则对人类辅助的全过程和有关研究进行监督。
3、对本中的相关人员进行生殖医学伦理宣传教育,不定期的进行有关知识的考试,强化伦理学在生殖领域的重要性。
4、对ART实施中遇到的伦理问题进行审查、咨询、论证和建议,协助有关技术人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涉及伦理和法律问题,以保障此项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