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精人工授精的保密原则。
1、采用供精人工授精(AID)时,供精者与授精夫妇、出生的后代须保持互盲,参与操作的医务人员与供精者、实验室人员与授精夫妇也须保持互盲。
2、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尊重供精者和授精双方当事人的隐私,并对有关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3、除相关机关部门出具公函并得到当事人及本机构法人代表的同意外,其他人无权查阅双方档案资料。
4、治疗者查阅/复印本人档案资料,需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填写人工授精者资料查阅/复印申请单,可以查阅/复印。
5、本单位工作人员如因工作需要,需查阅治疗者档案资料,相关人员应隐去接受受孕治疗夫妇双方的身份资料、详细地址后,供其查阅,非相关人员一律不得查阅。
6、除本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不得查阅接受受孕治疗夫妇双方的资料和详细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