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优生学原则,患有一些遗传病的患者,所生子女发病危险大于百分之10,在医学遗传学上属高发危险率,故不宜生育。那么,对于男方或家族有不宜生育的可以考虑供精人工授精吗?
九州专家介绍,这些遗传病不宜生育:
1、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
如家族性高脂蛋白血症、威尔逊氏综合症、马凡氏综合征、多发性家族性结肠息肉、先天性肌强直等,这类遗传病的显性致病基因在常染色体上,患者的家族中,每代都可能出现相同病患者。且发病与性别无关,男女都可发病。患者与正常人婚配,所生子女的发病危险为百分之50,故谨慎生育。
2、X连锁显性遗传病
由于患者的显性致病基因在X染色体上,所以患者中女性多于男性。女性患者的后代,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均有百分之50的发病危险成为相同病患者,故不宜生育。而男性患者的后代,女儿百分之100患病,儿子正常,因而可生育男孩,限制女胎,如遗传性肾炎、假肥大型肌营养不良。
3、多基因遗传病
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重症先天性心脏病和原发性癫痈等多基因遗传病,发病机理复杂,遗传度较高,危害严重,患者不论男女,后代的发病危险很大,不宜生育。
4、染色体病
先天愚型等染色体病患者,其所生后代均为染色体病患者,故不宜生育。
5、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
夫妇双方均患有相同的严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如苯丙酮尿症、白化病、半乳糖血症等,不宜生育,因为其子代有1/4的概率患病且患病均等。
6、X一连锁隐性遗传病
这类遗传病常见的有血友病A、血友病B和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由于隐性致病基因位于X染色体上,故患者多为男性。男性患者与正常女性结婚,所生男孩正常,但女儿均为致病基因携带者。若女性携带者与正常男性结婚,所生子女中,儿子有百分之50的发病率,女儿正常。
供精人工授精适应证
适应证:睾丸性无精子症、梗阻性无精子症、严重的少精子症、弱精子症和畸精子症。输精管复通失败。排精障碍。男方和(或)家族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母儿血型不合不能得到存活的新生儿。其中,除睾丸性无精症外,其他需行供精人工授精技术的患者,医务人员须向其交代其可以通过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ICSI)获得自己血亲关系的后代。
4种情况女性不宜人工授精
4类女性不宜进行“供精人工授精”:
1.女方患有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或性传播疾病;
2.女方患有严重的遗传、躯体疾病或精神疾患;
3.女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
4.女方有吸毒等不良嗜好。
供精规定
同一供精较多使5位女性受孕
1.实施授精前,不育夫妇须签订《知情同意书》及《多胎妊娠减胎术同意书》;
2.供精人工授精只能从持有卫生部批准证书的人类精子库获得精源;
3.机构须及时做好不育夫妇的病历书写并按《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对每位受者都应进行随访;
4.实施供精人工授精的机构须向人类精子库反馈妊娠、子代以及受者使用冷冻精液后是否出现性传播疾病的临床信息等情况,记录档案应一直保存;
5.严格控制每位供精者的冷冻精液较多只能使5名妇女受孕;
6.人工授精须具备完善、健全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手册并切实付诸实施;
7.机构须按期对人工授精的情况进行自查,按要求向卫生行政审批部门提供需要的资料及年度报告。